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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实物中毒与应急处置工作预案
 
发布时间:2014-03-20   点击:   来源:本站原创   录入者:许政卫

常州市翠竹中学

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预案

 

    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,结合我校食品卫生工作的实际,在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监管力度的同时,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,稳定校园和教学秩序,特制定本应急预案:

一、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

  (一)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,加强食堂卫生管理。

    1.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身体,合格者方可上岗。凡发现患有传染病者,应及时调离食品工作岗位。

    2.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,食堂防蝇、防鼠设施落实到位,并定期有效地开展除四害工作。

    3.食(用)具做到“一洗”、“二刷”、“三冲”、“四消毒”、“五保洁”。加工、贮存食物时要做到生、熟分开;隔夜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。每天供应品种必须留有生、熟样品以备查验。

    4.严格把好进货关,向进货单位索要资质证明及荤食品的检疫合格证明。不购买、加工和出售腐烂变质、有毒、有害、超过保质期和来历不明的食物、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,以及不认识的野生菌类、野菜和野果。

    5.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,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,有毒有害物品(包括农药、杀虫剂、杀鼠剂和消毒剂)等不要存放在食品加工经营场所,避免被误食、误用。食堂加工场地,避免闲杂人员进入。

  (二)、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

     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,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,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黑板报,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,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,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意识,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。

二、发生食物中毒的处理

  (一)报告

<p class="MsoNormal" style=""text-indent:17.25pt;line-height:24.0pt;mso-line-height-rule:">发现食物中毒事故,学校应本着"不夸大,不隐瞒,实事求是"的原则,在第一时间内向市教育局、市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、地址、时间、中毒人数、可疑食物等相关内容。

  (二)紧急处理

   1.校长室:争取上级主管部门、卫生防疫部门的支持与配合,全面负责协调处理一切事务。

   2.医务室: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初步的急救处理;并搜集可疑食品及中毒者排泄物(呕吐物、大便等)交调查人员或送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,以便确定中毒原因。

   3.安保处:保护现场,组织事故调查,处理临时紧急任务。在情况未判明前,禁止继续食用和销毁剩余的可疑食品,对可疑食品进行现场封存。

   4.总务后勤:联系相关的救治医院,及时调动交通工具接送患者去医院救治,做好患者家长(家属)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。

   5.教导处:做好在校学生的思想工作,稳定学生情绪;及时与中毒学生家长取得联系;必要时可进行心理辅导等;

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常州市翠竹中学

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13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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